好多學生都曾經買過不同的文法書學英文,發覺雖然是用中文描述,不過,仍然不明白當中的解説,更弄不淸當中的用法,甚至認為自己買錯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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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我們讀語言的人稱呼文法書做工具書,換句話說,它是一個工具。不同的工具在不同的人手上會不一樣: 正如給我一個電鑽,我也不懂使用,但不能夠斷言它沒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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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,文法書內大量生硬和沒有意思的文法學名確是一個障礙 (當中可能更不太統一),另外,編輯有沒有教學經驗亦會有分別。學生説我的筆記簡潔易明,其實是經過我的化妝技術,當中的化妝品就是我的教學經驗,因為我清楚知道怎樣的鋪排最容易令學生明白!